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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3月25日 星期三

營養素功能表 - 維生素

營養素的需要量--維生素:菸鹼素
菸鹼素係指包括菸鹼酸(Nicotinic acid)和菸 鹼胺(Nicotinamide或Niacinamide)之綜稱,後 者在體內之功用係作為呼吸酵素之二種重要輔一 菸鹼胺腺呤雙核酸(Nicotinamide adenine dinucleotide,NAD)和菸鹼胺腺呤雙核酸磷酸鹽(Nicotinamide adenine dinucleotide phosphate, NADP)的構成分。其存在於身體所有的細胞中,參與包括醣解作用、脂肪酸氧化和含成及組織呼吸等 許多代謝反應,故其需要量由來即認為與熱量攝取量具有密切之關係。因此,一如前述二種B群維生素(B1,B2),其需要量係依每攝取1,000大卡熱量 所需毫克數(mg/1,0OOkcal)表示之。

菸 鹼素除可由食物中直接獲得外,部份並可由蛋白質中色胺酸經氧化代謝轉變而成。其轉變率視 菸鹼素和色胺酸之攝食量、蛋白質和熱量攝取量及維生素B6和維生素B2之營養狀況而定。而色胺酸於一般動物性蛋白質中之含量約為1.4%,在植物性蛋 白質中之含量約為1%,其轉換率為每60毫克色胺酸相當於1毫克菸鹼素,故膳食建議攝取量係以菸 鹼素當量(Niacin equivalent,簡稱N.E.)表示之 (N.E./1,000kcal)(l),l N,E.即相當於1毫克菸鹼 素或60毫克色胺酸。

根 據研究指出,菸鹼素之每日攝取量在低於 4.9 N.E./1,000kcal(2-5)或總攝取量在低於8.8 N.E.或相當於5.5 N.E,/10,000kcal之攝取量即達其飽和量,以此數值再加上20%安全率估計之即得其建議攝取量為6.6 N.E./1OOOkcal,此建議量再經最近的 研究(6)證實足夠人體所需。

婦女於懷孕及哺乳期間,由於所需之熱量增加, 故菸鹼素之需要量即依所增加之熱量攝取量調整增加之。至於嬰兒期之平均需要量,如由母乳100 ml中 所含之菸鹼素量約為0.49N.E.或約7.5 N.E./1OOOkcal 估計時,上述所據之建議量當可滿足其所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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